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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 08:25本网讯 记者 韩兴国 记者从昭通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严肃规范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和燃油助力车(简称为“非公告三、四轮”车辆)车辆管理,这类车辆若违规上路将被查处。
长期以来,“非公告三、四轮”车辆成了众多正规驾驶员头疼的事,大家认为:现在开车最害怕的不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老年代步车等“非公告三、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技术检测,也不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无法挂车牌。由于法律无明确规定,给民警监管执法也带来了很多尴尬。
现在,为消除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隐患,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消费者购买“非公告三、四轮”车辆前要首先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网站,或向经营者询问所购买车辆能否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非公告三、四轮”车辆经营者对车辆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等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特别是要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能否上牌落户、能否上道路行驶,对其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罚;昭通境内生产“非公告三、四轮”车辆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生产,对以场(厂)内机动车辆名义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办理相关证件,落实管理措施,按规定在场(厂)内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