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11-02 09:54(通讯员 李廷巧 李伟)“辛辛苦苦打工这么久,今天终于领到了工资,真的很感谢绥江县检察院。”外来务工人员肖进祥手里拿着被拖欠了近3年的4万多元,眼含笑意,嘴里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语。
2015年,肖进祥、杨可等人与云南某劳务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在云南某建投公司从事建筑工作。劳务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务报酬等相关事项,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该建筑工程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完成阶段性施工,云南某建投公司已支付云南某劳务公司494万元劳务费用,但该劳务公司迟迟不兑现肖进祥、杨可等人工资。2018年8月,经多次声讨无果后,肖进祥、杨可等人向绥江县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讨要工资,绥江县检察院积极与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决定启动支持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说理,依法对该案进行监督,多次与云南某劳务公司沟通协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后经诉前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支付,由云南某劳务公司支付拖欠肖进祥、杨可等人工资共计148.2424万元。目前,该案所欠工资已支付完成。
据悉,2018年年初以来,绥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作。截至10月底,已办理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43件,为52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劳动报酬共计153.64979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昭通新闻网文稿校对:白春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