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色扎西
2018-10-30 10:37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中共昭通市委巡察机构考核调动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考核调动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干部,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报名人员要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如在考核调动工作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请于11月7日前将《市委巡察机构考核调动干部报名表》报送市纪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2127506。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中共昭通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中共昭通市委巡察机构考核调动
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委固定巡察组领导职数的批复》(昭市编〔2017〕24号),为确保市委巡察机构考核调动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调动方式及名额
采取“编随人走”的方式,在市直单位考核调动7名科级及以下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考核调动的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巡察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观念强,忠诚干净担当。
2.在职在编科级及以下干部(含正副科级实职、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和科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科级干部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考核调动人选:
1.违纪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处理尚在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存在任职经历违规等情形的。
三、考核调动程序
考核调动严格按照发布通知、自荐报名、沟通酝酿、资格审查、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工作岗位等程序进行。
四、纪律要求
考核调动巡察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相关法规制度。参与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各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考察和评价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听真话,了解真实情况,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附件:市委巡察机构考核调动干部报名表
附件:
报名表请按照附件样式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