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永善
2018-09-14 09:559月11日,永善县人民法院为15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执行标的共计55700元。
2014年金某在永善县溪洛渡镇金江锦城改建楼房,聘请了罗某等15人为其做工,工程在2015上半年结束后,金某却一直没有将罗某等人的工资给他们,罗某等人多次找金某催索无果后,于2017年向永善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金某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拖欠15人的55700元工资及时给付。
调解书中约定金某给付欠薪的日子已经过去了,15名农民工却一直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于是向永善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永善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高度重视此事,将金某纳入了失信人员名单,金某的生活受到了重重限制,终于开始慌了,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将拖欠的欠薪全部缴纳到了永善法院。于是便有了这次集中发放执行欠薪的一幕,15位农民工拿到三年的工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此案在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中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