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交警
2018-09-12 10:45各位市民朋友:
为切实整治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文明、不规范,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从源头上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8年09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超员、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等候排队、随意变道、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购买交强险上道路行驶。
3、三轮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主城区行驶。
4、超标、违禁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
5、逾期未审验,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6、高速飙车,追逐竟驶。
二、整治期间,在查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将通过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予以曝光。
三、对妨碍、对抗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党政、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