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9-03 17:18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认定“昆山龙哥”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认定于海明行为符合“正当防卫”,为该案进行了法律定性。全国上下一篇欢腾:正义终于战胜邪恶!
随着警方的权威定性,刘海龙成了行凶杀人反被杀的“狗熊”,于海明成了正当防卫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英雄”。
因此,此文就围绕着关键词“狗熊”和“英雄”展开。
先说说“狗熊”刘海龙。
虽然《警方通报》写到:“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但是从对其行为定性为“行凶”来看,“狗熊”涉恶是没问题的,也就是“恶霸”。他这样的“狗熊”虽然不是“扫黑”的对象,却是“除恶”的目标,法律对此当然要零容忍。而这样的人其实只是龙潭虎穴中的一只小虾米,他以搞笑的方式了结自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似乎也对社会作出了一些贡献。
他不但死有余辜、死不足惜,我们还可以帮他死得其所。他轻如鸿毛的死却有重如泰山的“贡献”。他的贡献至少有三:一是世间少了一个恶人,二是让大家认识到身边竟然还有这类恶人,三是让全社会对“扫黑除恶”形成了空前统一的认识。如果能借此案,加大斗争力度,顺藤摸瓜,抓出更多的各种“哥”,各种“帮”,还“江湖”一片安宁,那就可以让“昆山龙哥”立下大功,甚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再说说“英雄”于海明。
面对群殴、面对利刃,矫健灵活地躲闪,最后抓住天赐良机,捡起对方掉落的砍刀,发起反击,成功逆袭,既保护了自己的生命,又为民除害,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突出贡献,并为正当防卫提供了经典案例,更重要的是深刻地诠释了“邪不压正”的古训,这理所当然算大英雄。
他的英勇行为也对自己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归纳至少也有三:一是有效保护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同时也告诉大家,面对威胁时,除了逃命,也可以成功反抗;二是为今后类似案例提供了经典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这个案例将成为定性“正当防卫”重要参考和借鉴;三是在全社会树立了正气,打消满身邪恶的各种“哥”的嚣张气焰。
这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虽是个案,但是,让正气多了一点点,让法治进步了一点点。真心希望随着“扫黑除恶”的深入开展,江湖不再有“龙哥”,世间不再有黑恶,正义不灭,良善自在。(评论员 老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