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巧家警方
2018-08-29 09:398月26日,巧家县公安局炉房派出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行政拘留2人。
26日15时许,炉房派出所民警在炉房乡炉房村瓦窑社路段开展检查工作中,对一辆车牌为云C5XXX的轻型载货汽车进行检查,经核查,驾驶员吕某某是炉房乡新村社住人,系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要依法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其父亲吕某拒不配合,同时用言语威胁执法人员并动手阻挠民警执法,让其儿子逃跑逃避处罚。
经多次劝说无效,民警随即将二人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吕某、吕某某均如实供述了妨碍执行职务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目前,嫌疑人吕某、吕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被执行的当事人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还采取各种行为进行阻拦、阻碍,就属于阻碍执行职务。在阻碍执行职务过程中,不管是否动手,只要有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均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