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8-03 22:19“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请坐下。”
法槌落下。
“鲁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8月3日,在鲁甸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里,“审判长”李远宣布开庭,“被告人林楚峰”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 由“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组成的一场因涉嫌盗窃罪的模拟庭审开庭。
据悉,此次模拟庭审内容,是以2014年发生在鲁甸龙头山镇的真实案件作为案例和教材。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均是学生,这是鲁甸县人民法院首次以模拟庭审的方式,让学生们“零距离”体验法官、了解法律。
“被告人林楚峰是鲁甸县光明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家住鲁甸县龙头山镇唐家湾社33号,于2014年8月19日被鲁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26日被逮捕。”模拟庭审期间,大家神情庄重严肃,从书记员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举证质证整个过程中对案件发生的本质、案件的分析、引用法律条款有理有据,整个庭审控辩有序、环环相扣。学生们对自己的角色都非常投入,通过亲自体验庭审程序学习法律知识,大家纷纷表示将主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庭审是很严肃的一个过程,不能出现一丝的不公,要非常严谨地对待,通过这次活动让我知道了法律的严谨性,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人,如果身边有违法乱纪的,我会尽力去制止。”学生李远说。
参加此次旁听的人员表示,“模拟法庭”演示生动、具体,特别是运用身边的案例,可以直观认识到“法”就在自己身边,不仅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让青少年在参与中理解法律,遵守法律,远离犯罪。
“这次模拟法庭的主题是‘今天我开庭’,初衷是希望通过模拟庭审的角色扮演,让学生们能在枯燥的法律上有所感触,从而接受法律教育,知道法庭审理各个细节,知道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鲁甸县法院家事法庭副庭长叶丹介绍到。
“模拟法庭是我们法院‘公众开放日’的一种创新的工作方式,也是首次采用学生的形式来完成,是一次大胆的突破,如果这个活动社会反响好,今后,我们还会采取更多更新的方式,让老百姓以喜闻乐见、又乐于参与的方式去开展法治宣传,改变以往的传统说教方式。”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娟的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