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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河长制”:一场深入毛细血管的彻底清理

 2018-07-28 13:1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静涛 杨明 文/图

如果把绥江县内的沟渠溪流、江河湖库比作人体的血液系统,那其县内开展正酣的“河长制”相关工作可以算是一场深入毛细血管的清理。血液清洁了,人体就健康了,同样,境内的每一条河流干净了,绥江人民生存的环境也就更美好了。

在新滩镇石溪村,一个寻常日子,早上8点不到,村民们手里拿着钳子、铲子、灰撮、扫帚,陆陆续续来到了村公所,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原来,他们来跟村三委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会和。

人员到得差不多了,在“河长”,即新滩镇政府副镇长蒋奎的带领下,大家沿着境内小甘溪一路向下,沿途搜捡垃圾,打捞漂浮物。更多人是在进行路面垃圾集中清扫,大家都知道,光是捡河里的垃圾,治标不治本,路面不清扫干净,垃圾被风吹进溪流,清理起来更不方便。

蒋奎负责的小甘溪流经石溪村境内3.5公里,他算是绥江境内较“小”的河长了,去年5月以来,绥江启动了“河长制”相关工作,该县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全县共设县、镇、村三级河长178名,其中,县级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1名、县级河长共计39名;镇级总河长5名、副总河长5名、镇级河长总计47名;村级河长总计92名,实现了县、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人多力量大,蒋奎带着大家一路清扫、一路清运,不到早饭时间就把小甘溪流域环境打扫得干干净净。他说,他算比较幸运的“河长”,因为小甘溪流域范围没有矿山、没有养殖业、也没有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只有农村生活垃圾这一项,凭着坚持做好乡村卫生打扫,凭着带领大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能很好保持河流清洁。

蒋奎回忆,最初的时候,工作也是不好开展的,每次召集大家集中清扫,每家每户都有各自的理由和借口,要出门做客啦、要做农活啦、手疼啦、脚疼啦……反正就是各种理由推脱。没办法,只有带着村三委工作人员、村里所有党员以及部分愿意干活的村民进行清扫,人员少,范围广,扫得真叫累呀,大家都咬牙坚持下来了。看着越来越干净的村域环境,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村里人也不安呀,渐渐地,加入集中清扫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几乎每家每户只要有人抽得出空来,都要参加集中清扫,慢慢地,活儿就干得轻松了。

村民渐渐也都发现,除了人的活动给环境造成的污染,别的也没啥其他垃圾了,所以,大家每天自觉清扫房前屋后,尽量保持着环境卫生,慢慢地环境变美了,河流更清了,人的心情也更好了。

按照绥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全县178名河长要对自己的河流经常巡河、护河,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

仍以新滩镇为例,经过各“河长”巡河,发现了很多情况,也都及时进行了处置:境内梅子坎大桥由于兴建时产生了很多弃土,当时没有清运,今年6月中旬,河长巡河时发现了,及时组织清运出去,整整清运了400来方土石;境内玄武石厂排出的水质不达标,及时联合环保局给予关停处理,经过该厂一个多月的整改,修建了沉淀池,水质达标了才同意其恢复生产;境内一座桥下由于天然形成的洼地,成为了附近村民暗地里就近倾倒生活垃圾的场所,经巡河发现后,镇上带领村社两级干部、请了5名环卫工人,整整清理转运了10方垃圾,清理干净后,又拉来土石把这个坑填平,防止村民再到此倾倒……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经过“河长”经常巡查发现,新滩集镇生活着7200余人,但其生活污水从未乱排放一滴,因为该镇污水处理厂坚持正常运行,污水都是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进行排放的。

上述活动既是“河长”开展的日常行动,很多也是“清河行动”的一部分。为对破坏河库生态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该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河长清河行动”,专门针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必要的时候部门可以联合执法。

绥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吴宏记得,今年5月24日,大队接到会仪镇和平村第24村民小组杨某电话举报,说是有人在黄金包境内非法采砂,举报人还提供了采砂船只工作的图片。

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重重,可能造成堤岸毁坏,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危及航行安全等危害,防汛期非法采砂是被明令禁止的。

水政执法大队联合其他部门综合执法,10余名综合执法队员从水陆两路赶到现场,经过现场调查取证,该船只没有采砂许可证。经过现场调查笔录,当事人祝某某承认在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间,停靠了三艘船只在黄金包境内从事非法采砂作业。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为作业时间短,采砂量较少等情节,尚未构成犯罪,除责令其停止采砂作业,决定对其处以水行政处罚罚款一万元处罚。

绥江县水务局副局长王云表示,要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建章立制固然重要,因地施策也很重要,但发动群众参与更为重要。该县创新工作,聘请了河长制社会监督员58名、争取公益性岗位聘请河道清洁员106名,另外,市河长办聘请了14位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担任绥江的市级河长制社会监督员。除此以外,该县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群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全民群治,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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