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队员”要你交钱领扶贫款?诈骗丨“李鬼”如何辨别看这里!

 2018-07-26 10:29  来源:昭通新闻网

  交钱就能领巨额扶贫款、给好处就能拿项目、加入组织有免费房住……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地推进时,不少地方陆续出现了一些假借扶贫之名搞传销、诈骗的犯罪团伙。贫困群众的生活本就困苦,但这些不法之徒依旧冷血地盯上他们,着实可恨。我们离这些“扶贫”骗子到底有多远?面对各种诈骗陷阱,我们又该如何警惕?

1、“扶贫办工作人员”要你交钱领扶贫款

 “他说自己是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称今年我家的养殖扶贫款到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需要拿着领款的卡到提款机上按提示操作,就能领到这笔钱。没想到在提款机上操作一通后,卡上原有的29994元钱反倒被转走了。”昆明市禄劝县茂山镇永定村村民钟学恩就遇到过自称是“扶贫办工作人员”的诈骗人员,不仅知道自己是养殖贫困户,还知道他办理了接收国家扶贫款的银行卡,他便相信并且照办了。

诈骗人员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主要在于很多像钟学恩一样的贫困户的确每年能从当地扶贫办或民政局领到专项扶贫资金,骗子们“掌握”了这一信息后,编织谎言骗取财物,让贫困群众防不胜防,更让他们的生活 “雪上加霜”。

据禄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王警官介绍,2016年11月以来昆明市禄劝县茂山、团街、撒营盘、则黑、马鹿塘、翠华等多个乡镇,就曾连续发生多起冒充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工作人员针对扶贫户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导致多名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超过23万元。为此,昆明市、禄劝县两级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成立“11.18”电信网络诈骗专案组,历时50余天辗转于北京、福建、上海等地调查取证,先后共抓获邓某绵等11名犯罪嫌疑人,并把涉案专款全部追回。

为何犯罪团伙能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据警方查明,原来是邓某绵等人从网上购买到扶贫人员花名册,之后再冒充政府民政部或扶贫工作人员,以发放扶贫款的名义打电话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将受害人骗至银行ATM机,利用被害人对ATM机操作不熟悉的特点,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银行卡内的钱骗走。

2、省里的“扶贫干部”拿了好处就能给你安排项目

“我没遇到过‘扶贫’诈骗,但以前听说有骗子打着省扶贫办XX处处长的旗号,说是可以安排项目,但需要给他一些好处。”曲靖市扶贫办工作人员吴理会表示,以前也曾有所属县(区)的扶贫干部接到过类似的诈骗电话,他们还打电话问市扶贫办是不是真有其事?“在日常的扶贫工作会议上,领导都会提醒扶贫干部要谨防扶贫诈骗,‘如发现有人打着精准扶贫的名义,说要搞帮扶、搞检查、搞推销什么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吴理会还表示,曲靖市各级扶贫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也会经常向老百姓普及防诈骗知识,谨防他们上当受骗。

除了冒充“扶贫干部”拿好处,甚至还有人冒充“扶贫干部”到处骗吃骗喝。今年6月昭通市彝良县一李姓男子冒充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假借下乡扶贫之名在群众家中骗吃骗喝。他还声称可以帮助群众办理贫困补助款,并告诉群众若用白灰将家中房屋刷白还可以领到政府补助等。当地警方掌握线索后,辗转3次终将其抓获。

3、加微信群交个费能领“巨额扶贫金”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一起“以申请扶贫款为名 在微信群里行骗”的特大扶贫诈骗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扶贫办工作人员,以“交费申请扶贫资金”为名建立微信群,实施诈骗。

2017年6月,家住河南省社旗县的惠某被网友夏某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的夏某告诉大家,有一笔数额巨大的扶贫专项资金即将发放,负责此事的国家扶贫办工作人员找到夏某,要她负责组织资金的报名申请工作。

在群里交代清楚后,夏某表示项目要求每人交10元制卡费,办好卡就能得到几十万的扶贫资金,并在群里展示了这个项目的相关材料以及负责人的工作证件。交完10元制卡费的几天后,惠某再次接到微信群里的通知“因这笔扶贫资金数额巨大,每人还要再交90元的个人所得税。”考虑到钱不是很多,大家依然陆陆续续地交了钱。因为在群里表现积极活跃,夏某让惠某帮忙收钱和统计交款人信息。惠某按要求将收到的89万元打到了指定账户,但之前在群里承诺的银行卡和资金却迟迟未发放。

2017年9月,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夏某也失去了联络。此刻的惠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随后向社旗警方报了案。据警方调查,这个所谓的扶贫项目并不存在,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是伪造的,自称是国家扶贫办专员的名字和身份也是伪造的。据查,该案受害人达6万余名,涉案金额近600万元,目前杨某平等11名主要嫌疑人和53名微信群主已全部被警方控制。

4、加入团伙组织有救济金还有免费住房

今年年初,警方发布“龙绥国际”骗局提醒,指出名为“龙绥国际”的诈骗组织通过微信群宣传“亮剑扶贫”项目,以“精准扶贫”“共同富裕”为口号,以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免费提供住房、免费领取救济金等为幌子,通过微信群拉人头发展会员,实施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行为。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微博消息,初步调查该团伙组织已经遍布全国多个省份,受害人都是基层群众,消息称已有几十万人被骗。

记者梳理后了解到,类似的“扶贫”诈骗案并不是个例,冒充政府扶贫人员行骗、利用微信群诈骗等各种新闻还有不少。“对于龙绥国际,我妈深信不疑!我说了多少遍,找了多少证据她都不信。真是气死我了!我该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办法根除这些传销组织,我们都知道这是骗局,知道警惕,关键是老人家不信,全家劝了都没用,已经被深深洗脑了。”网友@Jasmine-xll和@西瓜味的夏天79 纷纷表示,自己的家人曾深受其害、无法自拔。

记者发现,利用微信群实施“扶贫”诈骗主要有几个显著特征:即承诺高收入或免费住房、养老、医疗等不切实际的条件,以传销方式发展会员;会员加入时需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手机、身份证号、地址、银行卡号等可能会被用于网络诈骗的个人信息;要求会员向亲朋好友宣传和推荐,并拒绝公务员、国企职工和有疑惑的人加入;要求会员对群管理员绝对服从,一旦有不同意或提出质疑的,便会被群主踢出微信群;要求加入者签订《保密担保责任书》,承诺对上级提供的信息不外泄,保证一切行动听总部指挥等。由此可见,诈骗组织和诈骗人员拥有着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

求解:“李鬼”该如何辨别?关键还得收住贪欲

“‘扶贫’诈骗其实并不是什么新型的诈骗方式,只是通过利用扶贫相关政策为幌子,将传统的诈骗方式加以包装,让‘扶贫’二字有点带上了政府背书的意思,同时也合理解释了原本一些诈骗手段中不合常理的利他表现,使普通的诈骗手段用‘扶贫’包装一下就更容易让人信服。”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赵云曙告诉记者,此类诈骗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因为真扶贫和假扶贫都存在手段和主体的多源化,而且都表现出无私的利他性,所以普通群众一时难以区分“扶贫”是真是假,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就一步步走进骗局。

 “要想识破骗局,关键得收住自己的贪欲。在遇到扶贫项目时,要先向相关扶贫部门确认核实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而不是被‘巨大’的眼前利益冲昏头脑。”赵云曙还建议,在加强防诈骗宣传、提高老百姓警惕的同时,相关扶贫部门也要完善扶贫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让群众能更为便捷的了解到最新的扶贫信息,做到农村精准扶贫与预防农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齐抓共管。只有尽可能的消除在扶贫信息方面的不对称性,才能使“扶贫”诈骗没有生存壮大的土壤和空间。

对策:云南省公安厅12条措施严打涉扶贫犯罪

在今年年初,云南省公安厅研究出台的全省公安机关保障脱贫攻坚12条措施明确指出,将围绕贫困村、贫困人口和扶贫项目建设、扶贫政策实施等为重点,加强各类苗头性信息及违法犯罪线索搜集研判,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对发生涉及扶贫对象、扶贫工作人员、扶贫项目、扶贫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快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惩不贷,最大限度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此前,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水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了大部分农村民众对相关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将所谓项目包装成新型商业模式、创新金融产品、互助扶贫、国家帮扶计划等方式,从过去的农林开发、商品营销、资源开发、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成众筹、期货、虚拟货币投资理财、P2P理财产品等,并许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通过各种营销手段骗取广大农村民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参与,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据此,云南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保障脱贫攻坚的12条措施,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通过总结提炼创作了《“吃人”的林地》《不是理财,是敛财》《奇怪的“罗孚币”》等9集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公益动漫宣传片。同时,还呼吁广大民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合理理财,远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勿上当受骗。

重拳:国家将对假借扶贫名义的各种违法犯罪坚决打击

为保障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严厉打击“扶贫”骗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行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要依法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批评;对挪用、截流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以及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的,对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未获得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擅自开展在线扶贫募捐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扶贫开发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假借扶贫名义,搞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微评:时刻警惕,让“假扶贫”无处容身

骗子利用“扶贫”当外衣,把自己包装得“权威、正规”,的确会让人一时难辨真伪;其次,部分群众缺乏足够辨别真伪的能力,在巨大利益面前容易被骗子们 “忽悠”。要想识破骗局,大家应该多一份警惕、冷静和思考,及时向有关部门确认,骗子的骗局就会不攻自破。

当然,在为广大群众打好“预防针”的同时,相关部门、村镇干部、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等也应做到及时研判、及时处理,把诈骗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更好地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让诈骗人员无处容身。

来源:云南扶贫热线 脱贫看昭通丨云南网记者:马涛 赵岗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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