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7-18 17:02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我市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对此次督察指出的问题及交办信访举报件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省督察办向我市共计转办信访举报件177件(昭阳区80件,镇雄县26件,盐津县16件,巧家县12件,彝良县9件,鲁甸县8件,威信县6件,永善县6件,水富县5件,大关县2件,绥江县2件,市级5件),现均已办结。其中属实24件,基本属实32件,部分属实108件,不属实12件,1件属性不明确。责令整改62家,限产停产11家,查封扣押1家,向公安机关移送2家,立案侦查10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关停取缔4家,约谈17人,问责91人,立案56家,下发处罚决定书58份,共计罚款276.2万元(其中:昭阳区罚款92.9万元;盐津县罚款84.5万元;彝良县罚款30.5万元;永善县罚款23万元;镇雄县罚款20万元;鲁甸县罚款13.6万元;绥江县罚款5.1万元;威信县罚款3.5万元;大关县罚款2万元;巧家县罚款1.1万元)。
二、高度重视退件、重访件办理
(一)加强领导,严把质量。根据6月26日、7月1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我市6件(昭阳区4件、镇雄1件、彝良1件)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不高、查处不严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环保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报告审核组,在组织初审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再次审查,层层把关,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理报告中存在调查核实不清、违法问题未查处、信访内容未逐项回复、避重就轻、回避污染等问题的,直接退回各县区重新调查核实,重新报送办理报告。自工作开展以来对昭阳区、巧家县、盐津县、永善县、水富县等县区报送的15份问题报告退回重办,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二)退件信访,重新调查。对省督察办通报的6件信访举报件责令涉及的昭阳区、威信县、彝良县重新调查处理。如,编号:D530000201806070023、D530000201806080024号2件信访举报件,昭阳区政府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重新调查核实,对举报反映问题逐项回复,直面污染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编号:D530000201806150009号信访件,昭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信访件中涉及的2家砂石厂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补充了2家砂石厂环评手续行政许可情况。编号D530000201806060027、D530000201806140024号信访件,昭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对云铝海鑫公司下发了《责令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改正未严格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的通知》,同时发现紧邻水电铝项目的昭通兴通混凝土公司未建设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横流、物料堆放没有采取“三防”措施,昭阳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8万元行政罚款处罚。编号:D530000201806170023号信访件,镇雄县监察委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展开调查,现处于调查中,将严格按照程序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编号:D530000201806120059号信访举报件,彝良县政府组织环保、工业园区、角奎镇政府对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再次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重新调查后,发现彝良天力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对其处以7万元行政罚款处罚。
(三)梳理分析,做好参谋。省督察办转交我市的177件信访举报件,其特点为:一是信访举报分布不均衡。昭阳区80件,占比全市总数的45%,镇雄县26件,盐津县16件,巧家县12件(上述四县区信访举报量居全市前四)。二是信访举报涉域广泛。其中涉及大气污染78件,涉水60件,涉土42件,涉声40件,涉生态问题45件。集中表现在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企业、矿山开采、水电开发、医疗废物处置、噪声扰民、油烟等方面环境污染。三是部分问题重访突出。177件信访问题中,重复举报的27个环境问题共计81件,占总数的46%,比较突出的金盛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被重复举报8次,得云建材有限公司被重复举报7次,新天地商业楼盘项目被重复举报5次,川滇能源公司水电站项目被重复举报4次,镇雄县非法农药厂被重复举报4次,盐津县盐井镇高桥村垃圾场被重复举报3次。
(四)重点问题,跟踪问效。部分信访举报件中,问题涉面广泛,成因复杂,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分别带队,赶赴相关县区开展现场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同时,市环保局成立边督边改专项组,主要负责督查环境违法行为是否查处,暗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并做好县区业务指导,重大问题直接参与案件查处。
三、抓实督察组现场指出问题整改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察组现场指出的12个具体问题的办理,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市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对暴露出的问题要端正态度、立行立改、深刻反思。加快对存在问题,特别是三善堂垃圾污染问题的整治进度,对工作中存在敷衍整改、久拖不绝问题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领导组,下设相关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深入调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下沉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制定12个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由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联合调查,针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问责处理意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环保舆论氛围
按照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媒体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着力营造环境保护浓厚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市级媒体刊发879条,其中昭通日报社头版刊发170条新闻,昭通人民广播电台277条(次),昭通电视台145条,昭通新闻网专栏161条,昭通市政府门户网专栏126条,昭通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专栏74条;编发《“回头看”工作专报》31期;各县区网站专栏共计刊发1441条。
来源:昭通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