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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县成功调处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8-07-18 09:30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水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调处两起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共为 81名农民工工讨回72.2573万元工资。

 6月25日,水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李某、谢某等人投诉,请求帮助他们讨回在水富县楼坝上行线、平行线服务区项目工地做工工钱。经调查,大关县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了该项目工程,该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观某,之后中间又出现三次转包情况,导致中间存在较大差价,致使劳务班组长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我在水富港扩能工程进港道路做工5个月,至今还没有得到工资,请求你们帮助我们追讨民工工资”,7月3日,监察大队办公室接待了陈某、陶某等人投诉。经水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复核查,该项目由于施工单位与承包方未进行工程资金核算,双方又在工程单价、方量上存在较大争议,导致承包方刘某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两起案件经过水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复积极协调,反复向公司老板讲解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协调解决,并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方就工资数额进行确认并达成一致。

最终两起案件分别于7月10日、7月12日在水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分别将在水富楼坝上行线、平行线做工的李某、谢某等38人,涉及金额20.212万元以及在水富港扩能工程进港道路做工的陈某、陶某等43人,涉及金额52.0453万元进行现场发放,共计81名农民工已足额领取到农民工工资。

在此,提醒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讨薪要持留证据。要有能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等,欠薪之后及时索要工资欠条。及时投诉举报。农民工打工遇到欠薪时,要尽早到用工发生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切勿错过相关部门受理时效。及时索要工资。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不能听信于用工方年底一起发或工程完工了再发工资等,如当月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支付,要求用工方写下欠条,注明清楚原因。

来源:水富县人社局 唐帮琴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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