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7-13 15:25为田地纠纷,两位妹妹和哥哥及侄子在田间大大出手,其中夏某某用板锄将侄子左手打伤致骨折。近日,鲁甸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同时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教育,让夏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2018年6月26日,该院收到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夏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材料后发现,该案系近亲属之间因为田地纠纷而引发的伤害犯罪,该案中被害人夏某系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亲侄子。因此,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讯时,侧重于对亲情、法律的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讯问完成后,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主动提出要与被害人夏某进行和解,并赔偿夏某的医药费,以减少亲族矛盾,承办检察官在了解该情况后主动将夏某某的和解想法告知了被害人。
近年来该院针对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轻刑,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依法作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释法说理以减少社会矛盾,同时通过释法说理降低犯罪嫌疑人再犯的可能。(通讯员 陈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