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6-26 09:46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文/图
去年秋季学期以来,水富县城某学校既办托管班,又将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调为与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基本同步,此举解了家长接送愁,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该学校早上8:00上课、中午12:00放学,下午2:30上课,一、二年级下午4:00放学,三、四、五、六年级4:40放学。不久前,记者来到水富县城采访,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了他们的孩子在某校读小学,上学、放学与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基本同步的好处,连声称赞学校做得好,学生很乐意接受,家长上班也放心、满意。
从2017年9月该校成立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每名学生每半学期自愿交纳“拓展训练费”(实为下午的“托管费”)500元,某家长的孩子在三(二)班读书,丈夫在县交通运输局上班,妻子在县直某单位上班,上班期间,孩子也是中午12时放学,夫妻俩刚好下班就去接孩子回家,下午两点过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夫妻俩2:30左右就各自到单位上班了,孩子在下午4:40放学,那时机关单位还没下班,夫妻俩不能去接孩子,由于自愿交纳了500元的托管费,托管到5:40放学,那时夫妻俩基本已到下班时间了,就从单位出发去学校接孩子回家。像水富县这样的学校,中午12时放学,下午孩子在学校托管到5:40放学,既方便了学生家长接送,让家长放心上班,又让孩子受益,有了安全学习的地方。
随后,记者走访了县委、政府机关单位上班的干部职工,下午6时前记者又赶到学校门口采访家长和学生,了解到四(一)班、四(二)班、五(一)班、五(二)班等班级的学生和家长,有的学生母亲在县委机关上班、父亲在县公安局上班,或在县水利局上班,学生的父母均属双职工家庭,上班期间没有时间去接送孩子。家长和学生反映学校这样的托管办得好,如果交给社会上办的托管班,他们很不放心。
托管费自愿交纳,据家长反映,三(二)班有一名学生就没交纳托管费。还有二(三)班某学生,其父母都是个体工商户,他们灵活确定时间去接送孩子,也没交纳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