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6-19 16:09近日,彝良县公安局查破一起涉枪案件,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1名。
为推进全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辖区治安稳定,彝良县公安局周密谋划、主动作为,始终坚持开展“缉枪治爆”清查和宣传工作。
近日,龙海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家住彝良县龙海镇大溪村麻园组的陈某曾在网上购买过枪支配件。在县局治安大队的指导下,龙海派出所民警经过走访核查,一举在陈某的住房内搜查出气枪1支,疑似弩枪1把,疑似改制“射钉枪”1支,疑似黑火药500克,射钉弹265颗,钢珠564颗,并当场依法予以收缴。
经讯问,陈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彝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