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6-05 09:47近年来,大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强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
从服务着手,全面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通过规范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服务用语等方式,让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牢固树立“调解为民”的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从宣传着手,明确告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范围。通过上墙公布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方式,让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清楚明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范围、需要提交的材料、调解工作的程序等,引导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实现理性维权、和平解决争议诉求。
从预防着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优势。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纳入乡镇调解组织的工作范畴。截至目前,大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确保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就近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来源:大关县人社局 李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