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4-12 17:29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现将1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昭阳区旧圃镇后海村第四村民小组长杨天友优亲厚友问题。
2007年至2017年,杨天友将该组3个低保指标长期安排给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38781元。杨天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相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后海村委会主任刘玉平、村委会副主任钱荣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鲁甸县水磨镇新棚村下天井村民小组长张汝国侵占群众利益问题。
2015年11月,时任新棚村沟门口村民小组长张汝国,侵占该组一农户救灾及重建补助资金7000元归自己使用。张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巧家县新店镇水井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映坤等3人弄虚作假问题。
2014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该村二农户因建房困难未按时按要求修建房屋,肖映坤安排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曾政诚、时任村委会委员肖晓云,编造虚假验收材料上报审批付款;肖映坤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肖映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政诚、肖晓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雄县花山乡大河村原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义福和村委会副主任文怀英虚报套取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问题。
2010年至2015年期间,蔡义福、文怀英通过虚报面积套取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并据为已有。其中,蔡义福套取据有6296元,文怀英套取据有9271元。蔡义福、文怀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彝良县龙街乡内武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雷忠阳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雷忠阳先后18次从私自保管的6户村民“一本通”中提取低保金,占为己有37280元;发放救灾物资不及时,导致16530斤救灾大米发霉变质不能食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713元;收受一村民为争取农村危房改造名额所送礼金2000元;雷忠阳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雷忠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威信县扎西镇鱼洞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张新古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张新古先后为其一同学之父母分别违规办理享受城镇低保,为该同学之父违规办理住房补贴,致使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和住房补贴25972元。张新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鱼洞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盐津县庙坝镇黄草社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村干部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庙坝镇在组织实施黄草社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扶贫项目中,将村干部亲属、村民小组长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32户非贫困户纳入乌金猪养殖项目实施对象,将95户非贫困户纳入乌骨鸡养殖项目补助对象。庙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存能和庙坝镇纪委书记李林、庙坝镇原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罗艳分别受到通报的问责,庙坝镇党委副书记张清友、庙坝镇扶贫办副主任曹家明分别受到谈话诫勉的问责,黄草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侯茂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及问题责令庙坝镇党委、政府限期整改。
大关县寿山镇元坪村党总支书记宋廷松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7月至9月,宋廷松将明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2户农户确定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致使二户分别违规获得20200元补助;同意将不属集中安置范畴的1户农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致使该户违规享受资金15850元。宋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永善县务基镇副镇长杨胜伦、镇扶贫办主任蒋永江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11月,在务基镇政府实施2015年回龙村长虹自然村整村推进产业项目(花椒种植)中,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杨胜伦、镇扶贫办主任蒋永江对花椒种植项目管理、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到位,苗木采购未组织验收、供苗未按合同标准,导致苗木成活率低,造成项目资金损失浪费,折算金额303100元。杨胜伦、蒋永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绥江县扶贫办副主任王旭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周启发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王旭东监督管理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周启发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以致绥江县部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报账、滞留在有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完成验收不及时。王旭东、周启发分别受到全县通报的问责,相关单位涉及的10名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涉及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水富县向家坝镇楼坝村党总支书记邹霖等5人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5月,邹霖和村“两委”委员唐绍高主观分析识别房屋安全等级,违规将1户不符合建房要求的建档立卡户列为扶贫安居工程建房户,致使该户违规享受补助资金30000元;集体研究确定时,村委会主任李小燕、村委会副主任唐乙元和村委委员唐艳群均未提出反对意见,事后也未入户调查核实。邹霖、唐绍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小燕、唐乙元、唐艳群分别受到谈话诫勉的问责,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典型案例,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反映出个别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干部胆大妄为,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进程。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扬连续作战作风,一刻不放松地正风肃纪、一个不放过地反腐惩恶,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乡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失职失责和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脱贫攻坚战场充盈正能量,让人民群众从中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