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2018-04-11 10:36对于去年清退ICO后加密代币行业出现的“境外发行、境内人员参与集资和交易”等新形态,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4月10日在第一财经撰文划出“红线”并强调,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同时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各类虚拟货币的监测监管,应进一步强化加密代币监督管理和抓紧建立互联网积分管理框架等措施。
伴随着世界各国开始对数字货币的探讨和监管介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近期走入熊市。截至4月10日下午4:30左右,某行业App显示,至少有30种代币24小时内跌幅超过20%,而比特币、以太坊分别报42578元、2509元,较此前的最高点均已跌去大半。
“某些跨平台运作、在局部范围内被普遍接受的互联网积分,以及比特币等去中心化加密代币,脱离实体经济独立产生,借数字经济、区块链技术等名义,为洗钱、恐怖融资、规避外汇管制提供便利,甚至以‘币’之名、行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之实。”王信在文中说,“如果放任自流,将对国家货币流通秩序、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乃至金融稳定造成较大危害。”
王信援引学者分析指出,近四分之一到一半的比特币使用与非法活动有关。“去年爆发的病毒勒索就要求支付比特币。”他写道,“其次,加密代币和互联网积分成为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的工具,已爆发案件的有万福币、克拉币、五行币等,涉案金额从数亿元到数十亿元不等。”
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向消费者提示了相应的风险:如去年6月央行货金局就曾发布提示称,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去年清退ICO后出现的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王信也划出了“红线”。他指出,目前,市场中出现不法人员在境外发行加密代币,吸引境内人员参与集资和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绕过境内监管开展离岸交易和非法集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遏制。
他还提到,加密代币易被用作投机炒作工具,不法分子自建交易场所或自称代理境外交易场所投资、自创发行虚拟货币,通过ICO、IFO(首次分叉发行)以及IMO(以矿机为核心发行代币)、IEO(以交易所为核心发行代币)、BCH(比特币现金)等等缺乏实际应用场景的代币募集,大搞虚拟货币融资和狂热炒作。
2018年1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发文并点名指出,以IMO模式发行的“虚拟数字资产”,包括链克、流量币、BFC积分等。以迅雷“链克”为例,发行企业实际上是用“链克”代替了对参与者所贡献服务的法币付款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变相ICO。
此外,对于互联网积分,王信也提出了“禁止挂钩人民币,绝不能和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互联网积分的使用范围须在平台内部”、“消费者之间不能相互转让”等具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