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4-04 10:32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斌)近年来,盐津县紧跟党中央步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举措,深入研究当前腐败的新形势、新方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问责”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当、该当、必当之责。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组织“一把手”要做到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严格执行逐级约谈制度,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末端,切实做到压力传导“零衰减”,传导范围“全覆盖”。
突出问责追责。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