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4-04 09:22鲁甸2名监察干部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被通报
经鲁甸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时在县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鲁甸县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会”,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书面向县纪委领导请假,提前5分钟签到入场。
会议期间,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路洪波同志迟到15分钟;县纪委监察委主任科员周曙生同志缺席本次会议。
经核实,因信息沟通不到位,路洪波同志迟到15分钟;周曙生同志未完善请销假手续、未履行请示报告有关制度,并缺席本次会议。经研究,决定对路洪波、周曙生2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同志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纪律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巧家一村干部履职不到位受处分
“是我纪律观念淡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愧对于村监委会主任这一职务……”面对巧家县马树镇党委作出的处理决定时,巧家县马树镇老箐村监委会主任李朝正羞愧不已。
经查,2016年12月,李朝正身为老箐村监委会主任,挂钩长海村民小组,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经村民会议讨论,违反规定和程序,擅自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长海村民小组张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月30日,经巧家县马树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朝正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