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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12:57村支书路上遭村民殴打,伤至轻伤二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5月17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为争当建档立卡贫困户,将时任村支书殴打致轻伤的案件。
案件审理现场 乐华方 摄
据了解,2018年2月10日下午,彝良县梭嘎村村支书罗某斌从一村民家旁经过时,遇到因未获得扶贫项目心生怨恨的洪某富。期间,洪某富上前质问其未获得扶贫项目的缘由,双方发生厮打,洪某富将罗某斌的右眼打伤。后经司法鉴定,罗某斌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洪某富逃跑到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另查明,洪某富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2年,2013年刑满释放。受害人罗某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费用和损失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洪某富目无国法,因未获得扶贫项目,非法损害时任村支书罗某斌身体健康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因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洪某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只是现在无法赔偿,望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惩罚。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