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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8-03-31 21:25  来源:昭通新闻网

3月30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鄢涛、副主任肖伟、杨贵阶、钟物钿、阳海燕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牟兴伦,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洪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水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水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县司法局等5个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重点工作承诺的议案》。
    鄢涛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和各工作委员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严格按照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工作早安排、早打算,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希望“一府一委两院”按照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点,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职、主动作为。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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