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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11:10(通讯员 王世江)4月9日,昭通水昭高速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水昭大队在江底交通警察执法站开展对过往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10时30分许,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执法站前约200米处停下,驾驶员下车后在前后车牌照处弯腰忙碌,还将从牌照处取下的黑色物体揉成团后抛到桥下,这一幕被执法站的执勤人员看在眼里。
当车辆进入查缉区域时,民警检查了驾驶人的相关证件。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及对机动车号牌做手脚时,当事人任某矢口否认,现场执勤人员将车辆特征拍照并发给在中队值班的民警,通过车辆轨迹照片比对发现,该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并将对比照片发还给现场民警。
在民警提供的照片证据面前,当事人只好承认用黑色胶带贴住其中一位数字,自作聪明以为在高速公路肆意狂奔而不会被监控抓拍到真实号牌,哪曾想贴上不到半小时就被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任某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次记12分的处罚,开据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其驾驶证,告知当事人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2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严重干扰交通违法的查处,为侦查破案带来障碍,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严查重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