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纬29°
2019-03-01 10:502017年3月以来,以邹某换为首的“小霸王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镇雄县民族中学门口、南大桥、商业城、新公园等地,多次邀约申某、金某、肖某等人手持匕首、腰刀等作案工具,与他人聚众斗殴;为争强逞能,多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集团成员作案4起,致8人受伤,在镇雄县城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集团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于2018年3月28日一审宣判。
2017年4月、6月,孟某为帮他人泄私愤,邀约付某等10余人手持钢管、腰刀、木棒等作案工具,在镇雄县城新公园门口、第四小学门口与他人聚众斗殴,致2人轻伤,在镇雄县城造成极坏影响。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9名,该案于2018年4月23日一审宣判。
2016年以来,罗某城、童某鑫、许某、姚某城、陈某萌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大关县城酒吧、夜宵市场、街道等公共场所裸露上身、显露纹身、酗酒闹事、随意殴打并故意伤害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对大关县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恐慌和不安全感。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刑事案件9起。该案于2018年12月27日一审宣判。
2012年以来,贵州籍男子王某勇与刘某义、孙某军、金某宝、王某海、李某倾等六人结拜为“江湖六弟兄”,在彝良县龙街乡元宝村野纳沟、硫磺厂等地混迹社会,结交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王某勇为首,以王某海、刘某义、孙某军、金某宝、谢某飞、李某倾、李某建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争地盘为名,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手段,长期在彝良县龙街乡实施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给受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于2018年12月14日一审判决。
2009年以来,以何某红为首,以何某江、杨某林、杨某元、刘某义、杨某、王某勇、漆某宾、颜某军、王某学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彝良县洛泽河镇仓盈村、发路村等地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手段大肆实施暴力违法犯罪,给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经查,该团伙共涉案56起。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0人,该案于2018年12月14日一审判决。
2018年1月6日晚,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盐津警方立案侦查,一个张某、王某、孟某刚、梁某雷组成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自幼相识,一直以来关系密切。犯罪嫌疑人孟某刚于2014年与张某、王某相识后,经常聚集进入KTV等娱乐场所,自2017年1月以来,该团伙多次无故殴打他人、随意滋事,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后仍不悔改,受害人因为畏惧、害怕,被打后甚至不敢报警,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该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权利,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4人,该案于2018年9月4日一审判决。
2017年8月10日23时许,镇雄县廉租房防震减灾局附近发生火拼、斗殴案件, 2017年8月11日22时许,镇雄县乌峰镇新公园处再次发生火拼、斗殴。经公安机关侦查,一个以赵某为首的涉恶犯罪组织浮出水面。以赵某为首,赵某将、赵某A、陈某宇、赵某B、方某为骨干成员,付某、赵某C等人积极参加的犯罪集团在镇雄县乌峰镇及县城周边活动猖獗,引发多起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致多人受伤,严重侵犯了公民权利,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公安机关共抓获该集团犯罪嫌疑人5人,该案于2018年11月15日一审判决。
2016年下半年以来,镇雄县城社会闲散人员安某峰纠集王某、王某宁、任某良等人长期在镇雄县城公园广场、学校门口等地随意殴打他人, 寻衅滋事、称霸一方,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聚众持械斗殴,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功摧毁,2018年3月12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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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昭通市公安局(罗曼 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