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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11:21临街占道经营、部分道路“肠梗阻”、垃圾清运不及时……这些城市治理中出现的顽症难题,时常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等23条意见,全面聚焦和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的系列难题,从而加快提升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我省要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逐步向打造智慧城市迈进。力争经过3~5年努力,各州、市、县、区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城市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 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网点。
★ 以亮化、绿化、美化为目标,集中整治临街建筑的乱吊、乱挂,屋顶违法乱搭、乱建,建筑立面破旧、污损和商店招牌、餐饮企业油烟设施、绿化不规范等行为。
★ 推进街巷路改造,对破损严重的街道、人行道进行修复,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 坚持便民利民与城市美化、亮化同步推进,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 结合地方特色,强化城市细节,规范城市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式样与色彩。
★ 逐步增加停车场数量,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
★ 在新建住宅小区推广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
★ 打通“断头路”“丁字路”,打造城市道路微循环系统,形成完整路网,提高城市道路路网密度。
★ 建立公众参与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城管义工、城管志愿者服务及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开展多种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度。
★ 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居民认养绿地、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担任义务城管协管员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来源/云南网 春城晚报 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