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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16:15昭通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2019年2月1日启用15套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9年2月1日
二、设置地点
(一)测速取证设备设置地点
1.固定式单点测速设备:
昭阳区:
G356大山包一级路k14+350m(双向)
责任单位: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
鲁甸县:
昭鲁城市走廊k14+150m(昭通方向)
昭鲁城市走廊k11+200m(鲁甸方向)
鲁甸至大水塘高速路连接线k4+150m(大水塘方向)
鲁甸至大水塘高速路连接线k6+200m(鲁甸方向)
责任单位: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镇雄县:
镇威公路k8+200m(双向)
责任单位:镇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绥江县:
彝绥二级路k54+650m(双向)
彝绥二级路k79+700m(双向)
责任单位:绥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区间测速设备
永善县:
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k25+274m至k36+669.5m(盐津方向)
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k36+623m至k25+227.5m(永善方向)
责任单位: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昭阳区:
昭麻二级公路K10+500M(水果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举报监督电话:0870 2224201 ;08702226110
特此公告。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