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3-15 15:00昭通新闻网讯(记者 周 燕)昭通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2017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353件、举报68件,投诉热点主要是商品质量类、服务质量类,主要涉及日用品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等。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02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796人次,做到了有询必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结必复。
去年,市工商局紧扣“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坚持把消费维权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抽检和重点企业打假联动机制,完善“12315”小额纠纷快速调解、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在线消费争议调处、网络购物消费维权调处机制以及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以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建筑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为重点,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12315”体系建设,深入推进“12315”“五进”活动,创新基层消费维权社会网络发展模式;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