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3-14 21:57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尚雪)近日,为有效解决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情况不清楚、政策不熟悉等突出问题,绥江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的通知》,为驻村工作队员“量身高”、明职责、定规矩,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规促驻村工作队员踏踏实实驻村、实实在在干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全县2018年稳定脱贫摘帽。
“量身高”,优选配强队伍
一是严格选派标准。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由县委统一选派,按镇商县直挂钩部门提名,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把关审定原则,确保提名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干部。
二是壮大工作队伍。驻村扶贫工作队人数按照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两户折算为一户)数量确定,由5至8人组成,全县34个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员在上年148人基础上增加到208人。
三是确定扶贫专干。要求县直挂钩部门必须按照干部职工在职在编人数确定扶贫专干,单位10人以下的不少于1名,10人以上的不少于2名,主要负责本部门扶贫大数据库日常管理维护、台账资料收集整理、部门挂钩村组群众日常走访和各项扶贫措施推动等工作。
“五到位”,明确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实行分片包组制度,所有工作队员必须联系到片、负责到组、具体到户,全面负责联系片区和小组的驻村扶贫工作,做到“五个到组到户”:
一是政策宣传到组到户。通过院坝会、小组会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将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扶贫政策,特别是县委“1175”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各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遍访走访到组到户。严格落实遍访走访要求,每季度遍访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次,每年遍访非贫困户不少于2次,确保清楚每个小组底数、明白每家每户情况,做到“一口清”。
三是资料收集到组到户。负责收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和资料信息,做好纸质和系统的动态管理,确保真实情况、纸质信息和系统信息完全一致。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到组到户。负责因村、因户制定帮扶措施,统筹、指导和督促扶贫项目实施。
五是督促挂包责任落实到组到户。协调、督促和监督挂钩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全面落实挂包责任,深入走访贫困户,掌握基本情况、宣传扶贫政策、共商脱贫思路、交流思想感情、落实帮扶措施。
“七必须”,严守驻村纪律
一是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起轮流值班。驻村工作期间一律不得离开所在村,不得在其他地方食宿,不得参与扶贫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挂名驻村、“走读式”驻村,每月住村不得少于20天。
二是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到村。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参加村党总支流动党支部和联系片区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工作队员离村必须审批报备。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凡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提前审批报备。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离村的,由各镇指挥长负责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备案;工作队员离村的,由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备案。
四是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抽调、借调工作队员参加脱贫攻坚以外的工作,更不得抽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工作队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抽调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如对驻村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工作队员必须执行签到点名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必须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村第一书记每月负责收集汇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同审核签字后报镇党委,严禁代签、预签、累签和虚报谎报,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连带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每月随机进行视频点名1次以上,凡是未经审批报备的一律严肃处理。
(六)工作队必须推行任务月清单制度。工作队要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将责任分解到个人、时间到天。工作队员要对照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记录工作日志,并及时上传“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第一书记或者队长每月对队员完成任务情况对账销号和点评,作为队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七)工作队员必须严格召回。严格落实《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召回办法(试行)》和市、县制度,对工作队员分片包组、落实任务清单、记录工作日志、离村报备审批、民意调查等结果,认真开展季度测评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不履职、不作为的队员严格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