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3-14 18:59“作为一名来自法律界的代表,我和不少同行们都认为,监察法草案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慎重、严谨、科学、民主的精神。”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说。
在云南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时,张慧说,在监察法立法过程中,不仅向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还专门召开专家会,听取宪法、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并以全文公开的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一些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得以采纳体现,整个草案可谓数易其稿,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张慧认为,刚刚由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监察委宪法地位,对国家监督制度进行了重要顶层设计,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有力的根本法依据。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将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基础性作用,具有继续推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张慧认为,监察法草案中有许多重要条款,如严格规范留置等监察措施的程序,规定应当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明确对监察机关及监察人员的监督,明确监察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对证据收集、移送案件等做出严格规定,等等,这些条款有利于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很好践行了法治原则,对推动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