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3-06 14:10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帮琴)2018年春节期间,为确保务工农民工拿到工资报酬,高高兴兴回家过个吉祥团圆年,我县注重“一原则、二环节、三到位”,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注重“一原则”。即维护春节期间全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不能因农民工讨薪而出现群体性事件。2018年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责任担当、有效的处置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县未发生一起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
二是注重“二环节”。即“农民工工资从财政部门拨付到兑付部门”“农民工工资从兑付部门兑现到农民工手中”两个关键环节万无一失。2018年春节前,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了资金划拨到行业主管部门(兑现部门),然后行业主管部门召集施工单位和农民工进行工资确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发放。2018年春节前,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了393名农民工手中。
三是注重“三到位”。即排查落实到位,为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住建、教育、工会等部门提前对全县辖区内在建工地项目进行拉网式、无死角排查4次;宣传工作到位,走进工地现场宣传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督促施工企业按期足额支付,开展“农民工维权接待日”,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解答。投诉渠道到位,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公布了17 家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对农民工讨薪投诉的案件专人负责接待处理。
据统计,2018年春节期间,我县共为393名农民工追发工资6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