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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创卫” 人人有责

 2018-02-24 16:1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静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层层“创卫”工作的推进,大城市甚至中小城市的环境卫生几乎都能实现购买市场服务,可喜的是,有些乡镇也有了环卫服务公司。环卫服务走向市场,落实了环卫责任,能推动大量社会就业,也能让劳动真正体现应有的价值,是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真正体现。

但“创卫”工作是不是有了市场服务就够了呢?不是的。社会发展的洪流滚滚向前,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环卫工作本身也应该不断发展。

“创卫”工作不是一个公司、一个部门的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才能做得更好。

首先一条,要形成人人讲卫生的风气。环卫工作人员把公共环境打扫得干干净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总有人不把他们的劳动当回事,污染环境还振振有词:“我不丢垃圾你就失业了!”何其无耻。应该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社区、小区大力表彰,对丑恶现象大力曝光,对丑恶行径严加惩处。有些东西需要形成一套规范,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收取,拉臂箱、果皮箱都是如何分布的,这些信息应该让公众掌握。这些长效的东西短期可能没有什么效果,时间长了可能就会形成一种习惯。

门前“三包”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一定要督促执行到位。有些东西尚需细化,临街单位、门店、住户能不能把垃圾扫出门外了之,能不能垃圾袋往果皮箱跟前一丢了之,能不能只顾自己屋内干净需要产生垃圾就往门前一坐就随意丢弃。签订得再细致的责任状,如果没有人来监督,最终不进行考核,那也只能起到“告知”的作用,在自律不足的情况下,执行效果也是不理想的。

职能部门也应加强研究。哪些工作是环卫服务公司自己能做好的,哪些是需要得到主管部门支持的,要形成良性互动,发挥指导责任。比如对于重点的垃圾产生源,能不能由政府或主管部门出面交涉,共同研究如何避免产生垃圾,如果避免不了,能不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减轻公共资源浪费倒逼行业自律;比如对于随意乱张贴的“小广告”,能不能由主管部门研究,增设广告栏的同时,对严禁不绝的,追本溯源严加惩处;比如对于需要公众知晓的环卫小知识,能不能由主管部门设计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小册子进行发放,引导大家都来关注“创卫”工作,支持“创卫”工作。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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