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2-23 09:09昭通新闻网讯
2月22日,云南省鲁甸县文屏司法所在街头设点开展法治宣传。
法制网记者 石飞 文/图
2月22日,节后上班第一天,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文屏镇气温骤降,寒气逼人。9时刚过,《法制日报》记者来到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
文屏司法所所长刘云江告诉记者:“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在文屏镇党委和鲁甸县司法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建立司法所党支部,共有6名党员。文屏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初步实现党建工作与所务工作双推进。”
“新年要有新常态、新气象、新作为,走,我们去社区看看。”刘云江说着,带领记者乘车前往太阳湖社区。
刚到社区就有市民认出刘云江,热情地走上前来给他拜年。“感谢刘所长帮我讨回4万多元工钱。”一名40多岁的男子紧握刘云江的手感激地说。
此人名叫孙贵,去年与外村的朱某签订合同,为朱某修建房屋人工挖孔桩。孙贵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有3颗水泥桩没有达到标准,朱某拒绝支付其工钱。
“当时正赶上刘所长带人来社区送法入户,我向他反映了我的情况,他二话没说主持调解,最终帮我讨回全部工钱。”孙贵说。据悉,春节前夕,文屏司法所针对鲁甸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征地补偿、返乡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到全镇6个社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上万市民解答法律问题。
“征地补偿方面你们弄不懂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另外,今后外出找工作时,你们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要注意保留工资单据,以便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今天给你们带来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宣传资料和《农民工守法维权100问》等宣传材料,没事在家翻翻,对今后会有帮助。”刘云江每到一户人家里,都要如此叮嘱一番。
刘云江告诉记者,下一步,文屏司法所将利用农民集中外出前的大好时机,到车站、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更多市民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能够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制网鲁甸(云南)2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