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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微信庭审纪实:看“小”微信如何审理“大”矛盾

 2018-02-13 17:2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丹微信,这个可以随身携带的即时通讯手段,已经普遍用于各种日常活动,但法院利用微信办案却主要集中在送达诉讼材料方面。2018年2月12日,鲁甸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视频功能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这也是我市法院利用微信开庭的首例。

(图为庭审现场照片)

原告蒋某说:“我已经第二次起诉到法院了,上次就是因为你没有出庭,婚没有离成,这次通过微信开庭,我坚持要求离婚。”被告王某说:“我不是故意不到法院开庭,而是我在藏区,没有办法回去。为了小孩,我希望你能回心转意,好好生活。”这是鲁甸法院圆桌法庭内,一起离婚纠纷的原、被告正在通过电脑屏幕上的微信视频进行的谈话。2017年妻子蒋某起诉要求和王某离婚,因为王某未到庭参加审理,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蒋某的诉讼请求。2018年1月,蒋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但因王某在藏区务工,受天气影响无法回乡。随着屏幕的敲击,半个小时后,鲁甸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顺利的开庭审理了本案。

(图为微信核对调解及庭审笔录)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外出务工人群的增加,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大幅提升,2017年鲁甸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799件,占到全院总收案数的50%以上,其中涉及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的案件占60%以上。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是农民工离婚案件的剧增期,因当事人常年在外省,有的甚至在外国务工,为了工作,同时也受限于交通费的压力,很多当事人不能赶回家乡处理离婚事宜。对于此类案件,承办法官来来回回打十几个电话给当事人也未必能够调解纠纷,缺席审理又会因一方当事人未能充分答辩和举证而导致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为此,鲁甸法院大胆创新,突破传统调解模式,在圆桌法庭设置微信视频调解、庭审功能。通过微信电脑版,原告、被告和法官可以即时清晰地看见彼此,能够充分沟通,和传统庭审现场并无异样,而且整个调解过程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充分确保了庭审程序的合法性。

小小的电脑屏幕,不仅是智慧法院的象征,更是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纠纷的媒介。鲁甸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推行微信调解及庭审,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便民诉讼的重要举措。

审核:   责任编辑:高飞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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