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2-08 17:27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秦瑜 罗开礼) 很多人喜欢在微博、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上发布言论,但不当的言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2018年2月1日早上10时许,家住彝良县角奎镇大坝子的一名女性骑摩托车至小河桥处时,因其所骑的摩托车没有办理落户手续,执勤交警王警官依法对其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告知其完善手续后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随后,该女子因不满交警的处理,便在社交网站“陌陌”上发了几条动态:“这帮土匪些,搞的老子都累死了,脚都走的好痛”、“这群狗整得老子跑几趟”等内容,同时还附上了交警执法的照片。当天下午,王警官的同事看到了上述内容,将该情况告知了王警官,之后,王警官向角奎派出所报警。
经调查,辱骂交警的市民名叫王某琴(女,36岁,昆明市东川人)。日前,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王某琴对其因不满交警管理,出于发泄私愤的目的而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据此,警方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3日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对在网络上恶意滋事、造谣、辱骂、诋毁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