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建成123个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

 2018-01-30 09: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 桦)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永善县按照“建得起、管得活、用得好”的要求,坚持科学谋划,整合各方资源,因地制宜、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圆满完成2017年123个建设任务,真正使活动场所成为农村党员群众的“充电站”、民主决策的“议事厅”、文体活动的“集中营”。

“天热大树下,天冷支书家,公章随身带,办公靠膝盖。”群众这段顺口溜,形象道出了过去因基础设施落后、缺乏活动场所而造成的村民小组开展活动难的窘境。缺乏活动场所,势必影响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发挥。

去年以来,永善县将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列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大事来抓,在组织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部署相关建设工作。

为充分尊重乡、村、组三级意见,确保选址科学、统一规划、能发挥作用、便于管理,该县本着“方便实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在各乡镇对辖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闲置校舍、易迁点活动场所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县委成立选址工作调研组,对123个新建点进行实地选址调研,按照每个新建活动场所15万元的标准,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启动活动场所建设,并通过上级补助、党费补贴、挂钩单位帮扶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在开展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中,该县一方面明确乡镇是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涉项村级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选址、土地协调、工程监督等工作。

另一方面,县委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纳入党委书记年终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将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列为“月抽查、季检查、年总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对重视不力、落实不力、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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