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1-29 13:58昭通新闻晚会讯 (通讯员 倪静)临近春节,农民工最担心的事,就是应得到的工钱不能得到。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督促某公司履行了生效仲裁裁定书应履行的义务,让59名农民工得到了应得经济补偿金,可以让他们安心过一个年了。
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的纠纷,永善县人民法院历年来都非常重视,而作为法院一线的诉讼服务中心,更是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摆在第一位,开设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快捷高效的进行处理。近日,孙某等共59人在其委托律师的带领下,到诉讼服务中心来咨询,原来孙某等59人均系永善县人,与一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劳动争议,经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下达了裁决书,该公司不服遂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仲裁裁决,现仲裁已发生效力。而履行义务的公司系湖南省,作出仲裁的所在地又在昭阳区,要申请执行非常不便。为了及时使农民工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时到位,减少他们不必要的支出和精力,于是诉讼服务中心当即与湖南省的这家公司联系,督促该公司履行生效仲裁上所确定的义务。为其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表明不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后,该公司表示,将立即安排人办理支付手续。诉讼服务中心考虑到该公司远在湖南省,往返不方便,当即与双方协议,是否由公司将应履行的款项打到法院执行专户上,由农民工在永善法院领取。经协议,公司当日将应付款项打到法院执行专户,次日,59名农民工在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了应得的经济补偿金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