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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实施社保补贴政策普惠民生

 2018-01-26 11:0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孝全 范贤斌)为全面实施社保补贴政策普惠民生工程,切实做好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促进群众就业脱贫致富。年初以来,彝良县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推进社保补贴政策正常有序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该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实施社保补贴政策惠及民生工程,年初以来,由局长牵头,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保补贴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60号《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6〕19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15个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资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确保社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明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该县已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严控补贴年限。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明确补贴标准。根据彝良实际,2017年执行补贴基数以5085.60元为标准按比例补贴,高于5085.60元的以5085.60元按比例补贴,低于5085.60元的以实际缴费按比例补贴。补贴比例为:“4050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上述标准的60%予以补贴;对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补贴。

核准享受对象。要求各乡镇工作人员对享受补贴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定后,提交县人社局再审查、再核定,经过反复审查、核定,方可确定为享受对象,保证对象准确,确保社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县人社局共受理彝良县2017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人数350余人。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319人,不符合条件人数30余人,累计完成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数319人,涉及金额91.38万元。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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