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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失踪240余天的小梅回家了

 2018-01-24 17: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开礼)艰辛历时半年有余,彝良县公安局洛旺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拐卖儿童案件。

2017年3月26日,洛旺乡联合村居民宋某向洛旺派出所报称,其13岁的女儿小梅(化名)在两天前失踪了。接警后,洛旺派出所全所出动,对小梅的老师、同学、邻居进行了全面走访,但均未发现小梅的踪迹。在走访过程中,民警意外发现:小梅在失踪前,家里曾去过一名陌生女子,该女子自称是牛街镇甘家坝村人。为查清案情,洛旺派出所将警力分为两组,一组负责围绕该女子进行筛查,另一组继续在相邻牛街镇、柳溪乡进行走访排查。通过连续几日的走访、筛查,民警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线索,案件毫无进展。

寻找女子的过程虽然艰难,办案民警没有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随着走访的深入,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在案发当天,一名名叫“张某棠”的女子带着一名十二三岁的女孩在甘家坝村出现过。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问题又出现了,张某棠只在牛街镇待了一晚就离开,现在已经不知去向。 

经对案情进行研讨,办案民警认为,若张某棠系嫌疑人,其极有可能回到夫家。在对张某棠的背景展开调查后,民警得知“张某棠”可能只是化名,其真名应该叫“张某平”,张某平现任丈夫为盐津县落雁乡人。由于不知道详细地址,民警无法与张某平的丈夫取得联系,侦查再度陷入僵局。

2017年5月27日,小梅的母亲来到洛旺派出所告诉民警,小梅通过微信的方式断断续续与自己联系过。微信中,小梅说自己被一个叫“张某棠”的女人卖给了盐津县落雁乡一个叫“何某”的人。民警立即查询了落雁乡叫“何某”及与“何某”发音相近的人,但并未找到符合条件的人。随即,民警立即联系盐津县落雁派出所,向落雁派出所了解落雁乡辖区内的何家字辈排行,并通过在 “何某”二字中间加上字辈的方式进行排查,终于筛选出一名叫“何某江”的男子。2017年6月7日,民警赶往落雁乡何某江家中展开调查。调查得知,何某江的大嫂叫“张某容”,曾带一名叫小梅的女孩到家中居住过一个多月,但张某容早于一月前已经将小梅带走,现已不知去向。

2017年6月8日,小梅的母亲再次打电话告诉民警,小梅又通过微信联系她了,小梅自称找到了一个逃跑的机会,让其去救她,因害怕人多惊动嫌疑人,其便悄悄去接女儿小梅,现在小梅已经和她在一起了。民警立即向小梅了解相关案情,但此时小梅非常怕生,民警无法向其清晰了解案发的过程及相关案件情况。

为进一步查清此案,民警继续对嫌疑人进行追查。2017年11月25日,洛旺派出所接到牛街派出所电话,牛街派出所民警声称,发现一名可能是“张某棠”的女子。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牛街派出所,并对该女子进行盘查。该女子称自己叫“张某容”,民警将其传唤到洛旺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审讯,该女子供述称自己真名叫张某平,“张某容”、“张某棠”只是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其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宋某家中将小梅拐骗走,并以12000元钱的彩礼钱及4800元钱的介绍费将小梅拐卖给何某江的犯罪事实。

沿此线索,民警继续展开侦查。几番周折,历时半年有余,该案终于成功告破,并另带破两起刑事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四名嫌疑人已经被全部执行逮捕。

审核:   责任编辑:高飞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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