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1-11 15:19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琴) 近日,鲁甸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经审查,吕某某收到拨付的工程款后逃回外省老家,导致多名农民工的工资合计65.5万元无法兑现,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审查案情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既要保障办案质量,又要努力让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尽可能让事情依法圆满解决。于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该院联合多家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与吕某某的家人联系。经与吕某某及其家人、农民工沟通、协商并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以后,吕某某的儿子立即向农民工支付了14.7万元的工资,并写下了欠薪证明,吕某某及其家人承诺,之后会想办法继续筹钱,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农民工剩余的工资,农民工也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对吕某某从轻处罚。
经过努力,不仅让农民工拿到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文关怀,真正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