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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08:48今年以来,昭通市坚持以“关键少数”为重点,全力推进科学立法、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措施,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以“关键少数”为重点,抓好示范带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社会厉行法治的风向标。一是带头增强法治观念。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具体实践之中,当好知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实际本领,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广大干部的共同追求;三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引导帮助广大群众学会用合法手段反映诉求,用法律武器保障权益,让群众充分相信法律、正确运用法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市干部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以“科学立法”为基础,提高治理能力。一是做好立法准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必须公开向宪法宣誓;二是推动法律监督。各级党委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质询、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三是加强立法协商。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机制。
——以“规范执法”为关键,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碍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性文件,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保障和导向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方面,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以“公正司法”保障,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全力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坚决不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以及裁判文书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继续办好巡回法庭,在基层以“院坝法庭”、“社区法庭”为载体,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充分发挥审判活动的明法析理功能;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结合扶贫攻坚“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大力推进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着力构建司法为民长效工作机制;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以“全民守法”为目标,深化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一是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部队“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加强了农村群众、城市无业人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辍学失学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二是提高普法实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手段和形式,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法制宣传阵地、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以及警示教育的作用,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昭通市委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