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法院 积极做好立案登记工作

 2016-02-23 10:47  来源:

本报讯 (通讯员 宋祖慧) 水富法院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切实搞好立案登记工作,健全配套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处理。

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诉讼的庭前准备程序,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纠纷案件快速审结,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具体工作中,水富法院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2015年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年,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 2014年水富法院有案件516件,2015年有案件661件,同比增加了145件,同比案件上升了28%;2016年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二年,仅1月份,水富法院共有197件案件,比2015年1月同期82件增加了115件,案件数上升幅度为140%。真正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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