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2016-02-15 08:33  来源: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昭通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昭通学院,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市政府对2015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1个县区和74个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23个)

(一)县4个: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镇雄县。

(二)市直单位19个: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含市委督查室、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接待处)、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含市中华职教社、市光彩促进会、市社会主义学校)、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含市委农办)、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含市金融办)、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含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办、市妇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二、合格单位(56个)

(一)县区6个:绥江县、水富县、昭阳区、彝良县、威信县、鲁甸县。

(二)市直单位50个: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市发改委(含市能源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含市知识产权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警校)、市民政局(含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司法局(含市禁毒劳教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含市外国专家局、市公务员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含市森林公安局)、市水利局(含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市商务和招商合作局、市文化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信访局、市移民开发局、市法制办、市烟办、市人防办、市防震减灾局、市供销社、市方志办、市残联、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市档案局(含市档案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

三、基本合格单位(5个)

(一)县1个:巧家县。

(二)市直单位4个:市委宣传部(含市委外宣办、市委讲师团办公室、市文明办、市文产办)、市煤炭工业局(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侨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不合格单位(1个)

市直单位1个:昭通日报社。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市纪委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党委(党组)及时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提高,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9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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