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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15:40本报讯 (通讯员赵松)近日,巧家县法院审结一起近亲属间盗窃案件,被告人唐小小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10月24日,被告人唐小小将唐大大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盗走,然后将摩托车藏匿于四川省宁南县披砂镇的某公路上。后因唐大大找到唐小小怀疑其盗窃了摩托车,同月29日唐小小将盗窃的摩托车归还唐大大。经巧家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小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小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表现较好;所盗财物系亲属间的财物并已归还失主,未造成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