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却出席了我的审判

 2016-01-25 15:35  来源:

◆通讯员 黄娟

“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呢?”小明坐在被告席冰冷的椅子上,有些怔忪和茫然。毕竟,他才刚满十八周岁。他间或抬起头,看向法官、看向公诉人、看向书记员,唯独,没有看坐在代理人席位上的母亲。开庭前,法官曾组织过他与母亲见面,在此之前他甚至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子。三岁时,父母离异,他跟妈妈一起生活到七岁,之后随了父亲,自此再没见过妈妈。儿时妈妈模糊的影子早已被时光泯灭,母子二人同在这个小小的县城居住又如何,毕竟是母子相见不相识了。小时候看到同学生病有妈妈送药,他甚至盼望自己生病,或许生病了就能见到妈妈了。然而每次生病,除了父亲偶尔的关心,却连妈妈的电话也从未接到过。

后来,父亲出门打工,把他送到了亲戚家,再也没人管他了。“父母”在他心中只是一个词语,一个称呼,除此以外再没任何意义了。他结识了几个狐朋狗友,慢慢成了“坏孩子”,开始沉迷网络,长年累月不回家,没钱了就伙同几个损友出去偷东西变卖。2015年5月,他从省城回到永善县城,在网吧待了一个星期,几乎花光了他身上仅有的两千元钱。虽然小明与妈妈同在县城,但你不知我,我不知你,竟然从未见面,更谈不上帮助了。于是没钱了的小明又打起了偷东西的主意。6月8日,他从网吧出来,游荡在县城大街上,发现刘某家没人,便用木棍撬断门上方附窗上的不锈钢管,翻入室内,盗走刘某家两条香烟。6月14日,他又从附窗破损处翻入刘某家,盗走刘某的三包软印象云烟。6月16日,他再次进入刘某家,盗走了刘某放于家中的警用枪支和弹药。随后,他将盗出的枪支弹药藏于宾馆柜子里,返回网吧上网。6月18日在网吧门口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小明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且所盗窃枪支弹药已追回,未造成严重后果。小明犯盗窃罪和盗窃枪支、弹药罪,两罪总和刑期为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见到妈妈,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见面。如果出席在庭审上的妈妈也没有在他人生中缺席,在他第一次将手伸向别人财物的时候将其拦住,在他沉迷网络时将其劝回,在他需要关爱的时候给予足够的关爱,他或许不会沦为阶下囚。但现实从来没有如果,如今母子终得相见却又生离,此后再见已不知是何时、何地、何情、何境。虽然离异,但为人父母的身份没变,虽然在外打工,但家庭仍是不能推脱的责任。请父母们多给单亲子女和留守儿童一些关爱,呵护其心理健康,在他的人生中不要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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