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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榻前的司法关怀

 2016-01-23 15:17  来源:

◆通讯员 温逸华

1月14日,永善县法院桧溪法庭的法官们驱车来到细沙乡细沙社区夏家岩三社,在病人的病榻前宣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5年2月15日,原告林某受被告陈某雇佣为被告陈某家建房,林某在三楼顶层安装巴杆吊时从三楼摔下,全身严重损伤,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8万多元,被告陈某支付了6万余元。2015年4月28日,经云南昭通滇东北乾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级伤残,伤残属大部分护理依赖,需后续手术治疗费18000元、医疗依赖费每年6000元。原告林某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682148元。因为林某残疾无法到庭参与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林某是特别授权律师出庭参与。案件审理后,经过合议庭慎重考虑,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林某各项损失201825元。法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决定到原告病榻前宣判。

法庭特地邀请了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一同前往,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对病榻上的原告给予很大的鼓励。在法官们的辛苦努力下,该案顺利宣判。病榻之上的原告眼里泛着泪光,一再地向法庭工作人员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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