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5-12-29 16:47本报讯 通讯员 王振宇 前妻上门讨债未果,却丢了两颗牙,近日,永善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
阙女士与丈夫陈某原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感情不和,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2015年7月14日,阙女士与其子等人找到前夫陈某要回存放在陈某处的2万元钱,在讨要过程中阙女士与陈某言辞激烈发生争吵,进而导致双方肢体冲突,导致阙女士两个牙齿当场掉了。事后阙女士到永善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方诊断为“左、右上中切牙缺失,左、右上侧切牙震荡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阙女士同月17日出院,用去医药费2000余元。经永善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阙女士此次损伤是轻微伤。纠纷发生后,永善县公安局分别给予阙某和陈某处罚款三百和四百元的行政处罚。事后阙某觉得自己是被打落了牙齿,还得往肚里咽——委屈啊!一气之下把陈某诉至法院。
经法庭审理,原告阙某与被告陈某因经济纠纷发生争吵,并导致抓打,双方均有过错。陈某辩称其属正当防卫,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结合阙某受伤的事实和纠纷发生的实际,可以认定阙某所受伤与陈某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陈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庭根据实际情况,由原告阙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被告陈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决陈某赔偿阙某经济损失3523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