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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0 14:04本报讯 (通讯员 谭再娟) 近日,大寨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原、被告家位于巧家县茂租镇鹦哥村,尚未通公路。为了能准确掌握案件信息,找出纠纷发生的根源,承办法官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步行到达当事人家,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原告柏某诉称,他与被告魏某因相邻通行问题多次发生矛盾,更严重的是被告竟将其门打坏,把门前的过水桥也敲烂。故原告诉至法庭,要求判令被告禁止在通道和水沟上堆放杂物并要求被告恢复损毁的大门和通行桥。
承办法官实地了解情况后,以“远亲不如近邻”为切入点,给原被告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