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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18:53本网讯 (通讯员 吴贡华) 近日,笔者从永善县经科局和人社局获悉,经县微型企业评审委员会审核、评估、认定,永善县2015年首批14户微型企业创业补助通过资格评审,进入公示环节,公示结束后,每户微型企业将获得3万元创业补助。
据悉,为拓展社会就业容量,掀起大众创业热潮,激发民间资本发展好县域经济,永善县去年出台了《永善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永经科〔2014〕89号),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至2016年底,每年扶持创办100户以上微型企业,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微型企业,由县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创业补助,若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最高还可获10万元银行贷款支持,同时,按政策规定免收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参加此次创业补助申请的微型企业共有51户,通过评审组审核、评估、认定的有14户,其中农产品经营1户、建材装饰2户、从事商贸6户、养殖1户、汽车美容1户、服装经营1户、园林绿化1户、办公耗材经营1户。
截止目前,永善县已有16户微型企业创业补助通过资格评审、认定,其中2014年2户(已获得3万元补助),2015年14户(已进入公示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