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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6:24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因为没有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快速发展,就没有全市的和谐稳定、安定祥和;没有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小康,就不会有整个社会的小康,更谈不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重要含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出台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脱贫新措施,实现“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稳定脱贫的目标。即:从2016年起到2020年,实现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生产功能、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少数民族群众年人均纯收入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与全市各族同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十三五”目标,不得不让人探索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群众的贫困状况、发展机遇、对策措施,必须让大家清楚地明白: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是我市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难点,也是重点。
一、现实状况
昭通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19个民族乡、132个民族村、2150个民族自然村,有21万少数民族还没有真正脱贫。在全市158.2万总贫困人口中,还有愁吃愁穿的贫困人口6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就有15万人。全市有24个少数民族62.07万人(彝族20.1万人、回族19.99万人、苗族19.87万人,其他少数民族2.11万人),其中就有40万贫困人口;全市1278个行政村中有1058个居住少数民族,居住分布率达83%。昭通少数民族具有显著的特点:一是人口绝对数大,历史悠久。苗族人口占全省苗族总人口的七分之一,回族人口占全省回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昭通又是彝族及其文化的发祥地。各民族相互交融,形成了悠久厚重的民族文化。二是少数民族呈大分散、小聚居,点多、面广,既不是自治州,也无自治县,属典型的散杂居民族地区。三是少数民族地区大多集中在高寒边远的深山区、石山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稳定脱贫的路径少而艰难。一句话,昭通少数民族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极不平衡。
目前,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策与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昭通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享受不到国家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2014年以前,从国家到省级层面没有出台过任何一部针对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专项政策,也无专项资金支持,仅有《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能挂靠,但因时间久,发展快,这些政策与各族群众盼发展、谋致富的强烈愿望不相适应。近两年,虽然市级层面出台了不少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但受财力限制,力度不大,扶持发展成效不明显,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同省内自治地方、边境州市发展差距越拉越大,2020年要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困难重重。
(二)生存环境恶劣,经济十分落后。2150个民族自然村中还有398个自然村不通路或长期晴通雨阻,199个自然村未进行农网改造,24个自然村无安全饮用水。民族乡、村、自然村没有形成培育特色产业的基本条件。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62万少数民族人口中有40万是贫困人口;全市30万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中,有15万是少数民族群众。加上干旱少雨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群众生活带来沉重打击,一定时期内难以恢复。经济结构不合理,普遍缺乏产业支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从经济发展指标看,2014年全市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194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41元的68.3%,全国8896元的47.1%,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330元,占全省的38%,全国8896元的26.2%。19个民族乡镇中,除地处昭、鲁坝区的守望、桃源、茨院在全市144个乡镇(办事处)中发展靠前外,其他民族乡镇大多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思维意识跟不上形势。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不少群众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存在问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小富即安,不富也安。在道德、伦理、义利、贫富、得失等方面,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和小农意识,且根深蒂固。表现在农业上,仍存在粗放经营、广种薄收、靠天吃饭、老守田园、得过且过;有的不积极寻找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而是怕字当头,投入怕赔本,外出打工怕老板不给钱,没有发展的意识和冲动,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有些人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但热衷于吃喝玩耍,婚丧嫁娶讲排场、摆阔气;有的人口出生率较高,一般家庭都有2—3个子女,造成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级政府在财力物力上的救济和帮助,客观上助长了一部分人坐享其成、得过且过的懒惰思想,淡化了奋发图强、穷则思变的意志和能力。
(四)教育滞后,人才缺乏。贫困和教育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由于贫困而无法接受教育,由于不能接受教育而贫困;贫困导致了教育落后,教育落后又反过来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教育落后主要表现在办学条件差,校舍简陋,师资水平低,家长观念落后,学生知识基础差,自暴自弃等等。尤其是校点撤并后,大部分远离校点的儿童入学艰难,加之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不稳定,本地教师考不进、外地教师留不住的情况非常突出,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年限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彝族4.6年、苗族3.4年。
(五)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基础脆弱。由于各民族之间历史条件、文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各少数民族求平等、共富裕的愿望迫切,容易形成心理不平衡和攀比;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教育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法制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种境外组织打着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抗震救灾等旗号,加紧对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任务艰巨。民族团结犹如阳光和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
二、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加快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全市少数民族事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时期。
(一)宏观政策带来大好机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0号)等系列文件,将加强少数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中共昭通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动昭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决定》(昭发〔2015〕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坚持协同发展,着力推动散杂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散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并成立了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民族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随着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体制与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少数民族事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小康社会建设带来惠及全民的大好机遇。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为关键的五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重点、难点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为促进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早日实现全面小康,市委、市政府加大帮扶力度,从民族经济、民族民生、民族团结等方面认真谋划,推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全市少数民族散杂居群众应紧紧抓住这一新机遇,充分发挥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开发少数民族文化等优势资源带来的机遇。昭通苗族、回族、彝族等各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相互交融,形成了悠久厚重的民族文化,有着得天独厚的风景旅游资源,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具有很高的商业开发价值。“十三五”时期,随着对民族文化的进一步规划、保护、开发以及一批民族文化旅游项目和民族特色村寨的建成,民族文化、特色生态、旅游资源等优势将转化为经济优势,成为民族乡镇、村社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对策措施
(一)抓住大好机遇,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要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瓶颈制约,把产业发展作为促进群众增收、拉动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积极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经济实体、能人大户以及社会力量,以投资、租赁、合伙、技术、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发少数民族村寨优势资源,兴办畜牧、林果、加工、食品、旅游、民族文化特色等产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开发当地土地、矿产、水能、文化、旅游等资源,让潜在优势得到有效发挥。要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前提下“借鸡下蛋”,全力打造当地经济新支柱、新亮点。尤其要大力发展核桃、板栗、花椒及其它经济林果,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利用少数民族村寨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的融合发展。
(二)抓好稳定工作,宣传民族团结。依法维护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有效预防伤害民族感情事件的发生;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巩固和发展“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和多民族聚居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点,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引导各民族互助、互帮、互学,深化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时代主题。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为先,统筹城乡、区域和各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把更多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向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出行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娱乐难、增收难等问题;采取财政、民政、民委、扶贫办及社会帮扶等融资办法,解决好贫困民族村寨通水、通电、通路、通信、通电视等问题。当前,要把改善贫困民族村寨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优先安排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让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帮困、扶贫体系,使各族群众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多民族文化交融交汇共荣是昭通最具特色的优势和独特的宝贵资源,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加大各民族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语言文字、文物博物、图书出版、体育竞技工作,深入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特别要创新各民族文化交流平台、载体,深入挖掘各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热爱祖国、维护统一、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兼收并蓄、包容和谐的精神文化内涵,增强各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培育民族精神,增进民族感情、达到民族团结。鲁甸县桃源乡桃源社区就是一个好典型,他们正在倾力打造“回族饮食文化一条街”,让游客体验原汁原味的回族风情,在品尝牛干巴、麦芽糖、凉粉、九大碗、糯米粑粑等回族传统风味食品的同时,欣赏“抢喜果”“喝糖茶”等文艺节目。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引进鲁甸紫源果品公司,在桃源水库边流转土地268亩,发展红玫瑰葡萄。2015年带动群众种植500亩红玫瑰葡萄,实现生产、经济效益双丰收;在葡萄园附近还流转土地780亩种植优质苹果,以“无公害、原生态”为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做到真正的田园制造;用桃源水库以下千亩水田发展绿色蔬菜,实现旅游业与农业比翼齐飞。
(五)扶贫必先“扶志”。要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功夫,彻底转变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陈旧观念,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浅出、不厌其烦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力、自强、艰苦创业的精神,坚决改变等、靠、要的懦夫懒汉作风,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扶贫方略变为广大少数民族贫困群体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思维共振、上下同心。
(六)着力增强“造血”功能。继续实行倾斜政策,尤其要在投资、信贷及种子、化肥、柴油、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的供应上,继续予以优先、优惠的特殊照顾。对于确实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困户可给予适当帮助和救济,必要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给贫困群众“输血”是必要的,但“输血”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其“造血”功能,使之尽快赢得脱贫与致富的主动权。
(七)大力发展教育。教育发展若不迈出实质性步伐,昭通的落后将出现代际现象,走入长期落后、人才匮乏的怪圈。深入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工程,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就业技能、产业技术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农村基础教育,根本措施是转变贫困民族村寨办学方式,变一师一校、分散办学为完全寄宿制办学。这样,可以提高入学率,减少辍学率,让贫困的少数民族孩子至少上完初中。采取特殊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抓好双语教学,让贫困民族村寨九年义务教育真正落到实处。要多管齐下,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搞好实用技术培训,让少数民放群众掌握农村种养业、加工业以及外出务工的技能,真正成为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八)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要求愿望,易于沟通和联系。同时,少数民族干部又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少数民族的“代言人”、“贴心人”。因此,要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坚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不断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少数民族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希望。按照 “培养一代人,改变一代人”和“扶持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家,带动一片”的思路,加强基础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多渠道、宽领域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