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

 2015-07-10 17:45  来源: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改善基层政权办公条件,根据《云南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昭通市财政局立足全局,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昭通市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强化西部地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建设、巩固执政基础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办法》体现“条件明确、标准明确、时间明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注重绩效”六大特点,着力解决哪些可以报、标准是什么、什么时候报、怎么报、怎么管等问题。即:“条件明确”解决的是申报条件问题,让县区知道哪些可以申报,哪些不能申报;“标准明确”解决的是按什么标准报,县区可据实提前做好项目预算;“时间明确”解决的是什么时候报,主要对资金下达、资料上报、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提出时限要求;程序规范解决的是怎么报,主要是对项目申报审查程序、批复程序、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程序进行了明确;“公开透明”解决的是阳光管理、透明预算,体现在项目的选定、申报、审批、批复、组织实施等环节,一方面给县乡申报项目提供了标准和参考,另一方面,也给财政部门批复项目提供了尺度和依据,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绩效”解决的是人民是否满意,是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检验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环节,将对今后项目安排提供参考。《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将促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真正把中央、省对基层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预算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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